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紀念設施和軍史場館建設重要指示精神,中央軍委印發(fā)有關文件要求“十四五”時期在全國31個?。ㄊ?、區(qū))完成省級革命軍事館建設。甘肅革命軍事館建成后面向廣大群眾免費開放,,全面展示中國共產黨在甘肅領導武裝斗爭史,、新中國國防建設史,,突出展示新時代駐甘部隊建設取得的歷史性成就和發(fā)生的歷史性變革,對于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和部隊官兵傳承紅色基因,、宣揚強軍成就,、普及國防知識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深遠意義。根據建館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各類文物史料和藏品,。
一、征集內容
重點征集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時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反映甘肅境內國防建設事業(yè)的重大歷史事件,、武裝斗爭、戰(zhàn)役戰(zhàn)斗,、英模人物等文物史料,,以及從古代至近現代能夠體現甘肅軍事歷史文化、軍事思想和兵要地志等文物史料,。
(一)紙質史料,。以紙張為載體反映甘肅各個歷史時期相關革命活動的歷史資料,展示重要戰(zhàn)役戰(zhàn)斗,、重大革命事件,、重要軍事活動的內部文件、通知文書,、標語傳單,、報紙雜志、圖書畫冊,,黨中央、中央軍委及黨和國家領導人對甘肅革命軍事活動所下達的命令,、批示,、題詞,、合影,,記載革命歷史的電報、日記,、手稿,、信件,、自傳、回憶錄,,甘肅籍或在甘參與戰(zhàn)役戰(zhàn)斗軍事活動的英模烈士的血書,、遺像、入黨申請,、立功喜報,、烈士證明書,反映甘肅軍事活動的軍用地圖,、作戰(zhàn)電報,、戰(zhàn)場日記、指揮文書,,出席各類革命活動的代表證,、出席證、文件資料,,根據地,、邊區(qū)、部隊發(fā)行的錢幣,、郵票,、糧票、代用券,,反映革命及戰(zhàn)爭活動的契證,、收條、借據等各種票據,。
(二)實物史料,。黨領導甘肅建立蘇維埃政權、紅軍長征,、抗日戰(zhàn)爭,、解放戰(zhàn)爭時期和抗美援朝、援越抗美,,歷次邊境自衛(wèi)作戰(zhàn),、維穩(wěn)行動,以及執(zhí)行非戰(zhàn)爭軍事行動等期間,,具有紀念意義,、史料價值的戰(zhàn)斗裝具、槍械刺刀,、通訊器材,、望遠鏡等武器裝備和服裝配飾、生活用品等各類實物憑證,;在重大革命活動,、重大戰(zhàn)役、重大紀念活動中榮獲的勛章,、徽章,、獎章、紀念章等,;黨領導甘肅建立政權機構,、軍事機構的軍標牌、印章,、公文,,軍旗、獎旗,、隊旗,、錦旗、賀幛等,;人民軍隊在各個歷史時期的軍裝,、軍銜及被裝、草鞋,、挎包,、背簍、水壺,、茶缸,、雨衣、子彈袋,、糧袋,、腰帶、綁腿等戰(zhàn)斗裝具和生活用品,;廣大人民群眾參戰(zhàn)支戰(zhàn)的勞動工具等,。
(三)影像史料。記錄各個歷史時期黨在甘肅領導武裝斗爭的照片,、膠片,、拷貝、錄音,、錄像等,;新中國成立以來,反映甘肅國防和軍隊建設,、駐甘部隊自身建設及雙擁共建方面的歷史資料,、照片圖片、錄像影像資料等,。
(四)其他史料,。其他與甘肅革命軍事活動有關,,并具有展陳價值的史料和線索。
二,、征集方式
文物是歷史的見證,,革命文物是革命文化的物質載體,凝結著黨領導革命斗爭和國防建設的光榮歷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yè)捐贈法》《博物館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甘肅革命軍事館文物史料征集工作以無償捐贈、委托代管,、復制仿制和有償征集等方式展開,。
(一)無償捐贈。鼓勵集體或個人無償捐贈,,對于無償捐贈文物的集體和個人,,符合本館館藏標準且具有一定價值的,頒發(fā)捐獻證書,;捐贈文物一經陳列或出版圖錄時注明捐贈者信息,,名單寫入《館志》和榮譽榜,邀請參加開館典禮等儀式,。捐贈文物史料數量較多,、價值較高的,可舉行捐贈儀式,。
(二)復制仿制,。對各博物館、紀念館,、軍事館及社會機構,、個人收藏持有,根據展陳設計需要在革命軍事館陳列的文物史料,,經協商洽談,,按照相關規(guī)定程序予以復制仿制。
(三)委托代管,。集體或個人可以將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革命軍事館委托代管,、科學保護,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適時展陳,。
(四)有償征集。集體或個人意愿有償轉讓其收藏的,,根據革命軍事館館藏和布展需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對歸屬于集體或個人所有的文物史料適當予以經濟補償。
三,、征集程序
為確保文物史料征集合法合規(guī),、有序有效開展,按如下程序辦理:
(一)申報,。文物史料持有者直接與我館籌建辦人員聯系申報,,體積較大,、數量較多的可提前預約工作人員上門登記,、拍照,并對文物史料的來源,、流傳經歷,、背后故事等信息作出簡要書面說明。
(二)評審,。將組織專家評審小組對擬征集的文物史料進行篩選核驗,、綜合評定、價值評估,。經評審不予征集的,,原物退還。
(三)選用,。根據專家評審小組的評估意見,,與文物史料持有者協商確定征集方式,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建檔,。對征集的文物史料進行登記造冊,并附帶照片,、征集時間,、方式和收藏過程、背景說明等詳細信息,,存檔入庫保管,。
四、征集要求
(一)捐贈人需保證文物史料的真實性和來源的合法性,,避免發(fā)生任何歸屬權限和經濟糾紛,。
(二)捐贈人在提交文物史料時,應注明本人真實姓名,、聯系電話,、通訊地址等必要的身份信息。
(三)捐贈人需對文物史料的來源,、流傳經歷,、背后故事等有清晰了解,并附簡要文字說明。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甘肅革命軍事館籌建辦公室
聯 系 人:李永超13993191994
王洪正18093346983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qū)紅山根東路2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