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育懲戒規(guī)則(試行)》施行后,,中小學教師一致認為管理學生有了依據(jù)。但是,,如何正確使用《規(guī)則》,,一線教師其實是有些茫然的。因此,,對《規(guī)則》進行深入研讀,,與教育同行和家長一起探討《規(guī)則》的正確運用辦法尤為重要。
筆者認為,,實施教育懲戒應遵循以下幾條原則:
第一是教師要具有法治思維,。教師在日常工作中應做到“制度尋求法律依據(jù),工作遵循法定程序,,做事考慮法律后果”,。例如《規(guī)則》給了老師處理學生的自由裁量權,“選擇適當措施”就是自由裁量權的運用,。懲戒的目的是育人,,只要學生自覺認識到錯誤,不僅不能再懲戒,,對學生的反省反而要充分鼓勵和肯定,,提出表揚。我們必須認識到,,制定懲戒措施,,初衷是幫助學生改正錯誤,懲戒是不得已而為之,,并不是必須使用,,其實這也是教育的初衷。
第二要堅持依法執(zhí)教,、依規(guī)管理,。學校校規(guī)校紀的制定,務必遵循法定程序,,應當經過學校充分醞釀,、討論,提交家長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學校校務會審定通過,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未經正式公布的校規(guī)校紀,,老師脫口而出的辦法不能作為教育懲戒的依據(jù)。
第三是要堅持懲戒措施與過錯程度相適應,、相匹配,。《規(guī)則》規(guī)定,,老師對違規(guī)違紀情節(jié)較為輕微的學生,,當場實施教育懲戒后,可用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家長,。我建議,,對違反校規(guī)校紀較重情節(jié)的認定,要慎之又慎,,學校要參考《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關條款,,結合學校管理實際進行確定,要充分考慮到各種情況,。
第四要堅決禁止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教師可以批評訓導,,但不能傷害,、侮辱學生,損害學生的受教育權,,例如趕出教室在樓道,、校園罰站或回去叫家長等。
第五是要堅持工作程序,。一般教育懲戒行為可由教師當場實施,,且事后可以根據(jù)情況告知家長;實施《規(guī)則》規(guī)定的較重教育懲戒,,教師應當報告學校,,學校決定實施時,學校應及時告知家長,;實施《規(guī)則》規(guī)定的嚴重教育懲戒,,學校決定實施時,必須事先告知家長,。
第六要充分維護教師合法權益,。《規(guī)則》明確,,學校應支持,、監(jiān)督教師正當履行職務,教育懲戒是教師的工作行為,,教師正常履職產生的糾紛和法律后果應由學校承擔,。教師因實施教育懲戒與學生及其家長發(fā)生糾紛,學校應及時處理,,教師無過錯的,,不得因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而給予其處分或者其他不利處理,。即使因為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與家長產生糾紛,也要通過合理合法的正當渠道解決,,而不是不管何種情況,,只把板子打在教師身上。
當然,,《規(guī)則》絕不是教師懲戒學生的“尚方寶劍”,,它對教師如何行使教育管理權劃了“紅線”,教師要守住底線,、不踩“紅線 ”,、不觸碰“高壓線”。教育懲戒要有溫度,,也要保持限度,。身為教師,要心中有法,,眼中有愛,,教育懲戒要慎字當頭,合情合法,,教師應牢記育人使命,,懷抱育人目標,在充分尊重學生,、不傷害學生身心的前提下幫助學生糾正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