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來說,,通過一個人的朋友圈,,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了解某個人的學養(yǎng)、性格,、興趣等等,,對于一些企業(yè)來說,了解這些信息有利于“精準招聘”,,但問題是,,對于企業(yè)有利的這種信息了解,未必就是合法的,。
????朋友圈是一個私密的所在,,涉及的是個人的隱私。而在招聘中,,人事主管提出加微信,,本身就是一個權利不對等下的要求,求職者很難拒絕,,拒絕往往會導致求職失敗,。在整個過程中,求職者的個人隱私和權利完全被踐踏,。
????其實,,正如網(wǎng)友所言,要求看朋友圈的這一做法,,就是一種職場風水學,,是一種無視權利邊界的做法。嚴復當年翻譯密爾的《論自由》時,,將書名譯作《群己權界論》,。指出公域講權力,私域曰權利,。多少年來,,很多人仍然分不清權利的邊界,隨意踐踏他人的權利,。企業(yè)不管在招聘還是在日常的管理中,,要遵循法律,也要遵循公序良俗,,更要講究德行,,分清什么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這體現(xiàn)出的是人事主管等企業(yè)領導的素養(yǎng),,也折射出了企業(yè)的文化。 (摘自《燕趙晚報》)